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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资委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8月26日,浙江省国资委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杭州举行。根据协议,双方将共同构建合作发展的新平台、新机制,深挖浙江国有企业创新资源潜力,共同推动浙江国有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姜扬剑,深交所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辉参加签约仪式并代表双方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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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战略合作旨在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动浙江国有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协议,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围绕建立和完善拟上市资源培育、上市公司监管、债券市场融资等方面展开交流合作,建立高层定期会晤、工作交流互通、专人日常联络等工作机制。

姜扬剑表示,推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是助力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落实国资国企区域综改任务的重要措施。省国资委对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高度重视,在今年初出台了《浙江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全省国资国企正群策群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上市公司运行稳中有进。目前,省国资委已与上交所、深交所、浙江证监局形成了一个全面沟通联络和协同监管机制。接下来,省国资委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推动与深交所等各方优势互补、信息共享、合作共赢,以更高质量更优国资国企工作服务好全省大局。

李辉表示,近年来深交所与浙江省国资国企的合作持续加强、成果不断显现。深交所将努力建设优质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一流交易所,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规范上市公司治理、推进科技研发创新等方面,与浙江省国资国企加强沟通联络,切实服务指导企业利用好资本市场,为浙江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赋能助力。

签约仪式后,双方联合召开了在深交所上市浙江国有控股公司座谈会,会议邀请了省、市10家上市公司负责人参加。浙江建投、运达股份、浙商中拓、杭氧股份等4家上市公司负责人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信息来源:产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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