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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城南镇林岙村湖漫库区生态搬迁范围内的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拆除及残值公开转让

受温岭市城南镇人民政府委托,本公司将对温岭市城南镇林岙村湖漫库区生态搬迁范围内的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1、转让标的:位于温岭市城南镇林岙村湖漫库区生态搬迁范围内的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拆除及残值转让,具体范围以红线图(详见-附件)标注为准,拟拆除建筑面积约230038㎡拆除范围为水源保护地,拆除及清运全程必须符合“温岭市湖漫水库保护区拆迁施工期污染防治方案”规定,请各位意向竞价人咨询转让方,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谨慎参与竞价。

2、转让方式:网络竞价。

3、竞价起始价:人民币526万元(不设保留价)。

4、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06万元整。

5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6万元整。

6、转让价款支付方式:转让价款须在转让合同签订后一个工作日内付清。

注:1)由转让方开具浙江省非经营服务性收入票据(电子)给受让方

2)拆除范围:温岭市城南镇林岙村拆除红线范围内,交付时存在的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均需拆除及清运(转让方后续指定需保留的除外),拟拆除建筑面积约230038㎡。

3)禁止拆除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拆除线范围内属于村集体的资产及公共设施(如:村部、庙、祠堂、公厕、垃圾房等);

②拆除红线范围内的树木、绿化、桥梁、水泥路面、渣土层;

③拆除红线范围内的地面电线、电杆以及地下电缆线、管道等;

④拆除红线范围内的工业厂房;

其他转让方指定的不得拆除的建(构筑物。根据湖漫库区有关方案要求,后续需保留小部分建(构)筑物,不得拆除,保留面积不超过现拟拆除建筑面积的5%(具体以转让方指定为准)。验收后,保留部分的价款将按保留部分的建筑面积×(成交价÷230038㎡)予以退还。

4)拆除范围为水源保护地,须即拆即清,不得在红线范围内设置临时堆场。

5受让方须在2024年7月15日前根据转让方要求拆除并清运红线图范围内全部应拆除的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等,包括房屋圈梁基础拆除与重新填平(不得损坏地下管线)等。拆除并清空后要求场地保持平整(即恢复零平面),须达到政府验收标准。

6未经转让方同意,受让方不得擅自损毁和挖掘表土层以下结构。

二、竞价申请方资格条件及审核方式:

1、资格条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审核方式:资格后审。

、网上报名时间网址保证金交纳

1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412下午4:00整。

2、网上报名网址: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或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站(www.wlcqjy.com)。

3、网络报名手续详见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的“办事指南”《产权网络竞价竞买方操作手册》。

4、竞价方办理网络报名手续时需交纳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交纳必须在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412下午4: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节假日除外)前。竞价保证金以竞价方的账户(须上级企业账户转账的除外)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一次性足额转至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不按规定交纳的将丧失竞价资格(由于银行系统与竞价系统数据交换一般1小时一次,建议尽量在交纳竞价保证金的截止前2个小时交纳,以便竞价方自行及时查看)

户名: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温岭市产权交易网上交易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虚拟子账号不支持智能转账,单位交纳竞价保证金时请选择普通转账) 

竞价方交纳竞价保证金时如遇须上级企业账户转入,请及时联系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实地踏勘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实地踏勘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24年4月12日的工作时间(竞价方实地踏勘前请自行联系转让方确定时间)。

2、实地踏勘地点:温岭市城南镇林岙村

3、实地踏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058627373       

五、网络竞价时间:采用动态报价方式(自由报价+限时报价)

自由报价时间:20244159:30至9:55止。

限时报价时间:2024年4月15日上午9:55开始。

六、资格审核:

竞价方在竞价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向转让方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如审核通过,转让方出具《资格审核结果确认函》。如竞价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或不符合本次竞价应具备的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转让方有权取消其竞价结果,且竞价方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本次项目作竞价失败处理,重新竞价。

1)营业执照复印件(需一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资质证书(需一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4)安全生产许可证(需一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5)委托代理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一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6)转让方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本项目建筑垃圾须即拆即清,不得在红线范围内设置临时堆场。因此竞价方须提供合规合法的建筑垃圾清运中转场地和处置方案,并出具合规合法清运承诺书,最终经转让方及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特别提醒:

1、标的实际情况竞价方应咨询转让方并现场实地勘察,本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未咨询转让方并现场实地勘察的竞价方视为对本标的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价方决定参与竞价的,将被认为对本标的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并接受本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2、竞价方须在报名前自行对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并对拆除及清运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因受让方违反相关部门处置规定,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一旦参与竞价,即表明竞价方认可并遵循本项条款,相关风险自行承担。

3、如遇残值丢失、村民自行拆除、不可抗力等,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及转让方不做任何经济补偿,相关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拆除物残值的增减等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4、本项目建筑垃圾须即拆即清,受让方不得在拆除红线范围内设置临时堆场。竞价方参与竞价前须充分考虑是否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综合考虑由此带来的风险。

、其他事项:

1、未竞得标的竞价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发布后统一无息退还,竞得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无息退还。

2、竞价方竞得并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支付佣金。佣金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价会资料》第二章“网络竞价须知及规则”。

3、《产权网络竞价竞价方操作手册》详见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

4、本系统适合在电脑端操作,未做手机端适配。

标的详细信息及具体网络竞价规定请登录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http://wlcqjy.com/)查看,或来人来电咨询 

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锦屏路50号(质监大楼)6楼,电话:0576-86208413。

 

 温馨提示:可点击左下方附件“竞价会资料、现场照片、红线图、合法合规清运承诺书”获取详细内容!


                    温岭市城南镇人民政府             

                   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4年4月7日 

附件:
20240407163129861竞价会资料.pdf
20240407163148424现场照片.pdf
20240407163601118合法合规清运承诺书.pdf
20240407163747896红线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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